本装置工艺描述如下:含挥发性有机物(简称“VOCs”)废气先进行预处理,以去除夹带的粉尘、雾滴及有毒气体,预处理后的气体中仅含VOCs。VOCs废气在旋流吸附系统进行VOCs吸附去除,净化后气体达标排放,此时热脱附系统和冷凝回收系统均不工作;吸附系统一般工作30天以上。当旋流吸附系统达到饱和后,开启热脱附系统和冷凝回收系统,脱附介质一般为热氮气,热氮气夹带高浓度VOCs进入冷凝回收系统,把VOCs 全部冷却为液相并回收;热脱附和冷凝系统一般工作3 h~12 h。吸附和冷凝交替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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